引用第8楼皮皮于2007-04-26 22:05发表的:偶的实习期已过,是不是该转正了?
引用第12楼一杯浓茶于2007-05-07 01:40发表的:以上各位好像实习期已满,有请哪位老总为几位实习版主转正或撤职了哦 。.......
引用第34楼桃之妖夭于2007-06-23 13:42发表的:本人(桃之妖夭)申请出任清风e论坛(娱乐专区)区(唯美贴图区)版版主。同意并已具备以上第一,第二大条之规定,自愿遵守论坛其它规定。本人联系方式为(QQ 270594617),请审核考察。